職員外遇,公司管得到嗎?

職員外遇,公司管得到嗎?

案例:
據新聞報導,某公司的一名處長突然在臉書自爆,說他自己已經受不了現在的婚姻,所以多年來利用處長職務之便,和公司的供應商和客戶們大搞婚外情。這名處長的新聞馬上就成了辦公室內最引人熱議的話題。事件曝光後不久,該名處長馬上請辭獲准,而公司也發了一則聲明,內容講到「對於員工私領域生活本公司予以尊重,若經後續調查發現有違反法令、本公司員工行為準則原則或人事管理規範時,本公司將依法並以最高道德標準處理」。

一、職員私事影響公司聲譽怎麼辦?公司管得到員工私生活?

其實對於員工的私生活,公司當然不能隨便插手。但是,如果員工的行為涉及到公司業務時,那就不是可以以這是員工私生活的說詞蒙混過去囉,尤其是大公司在跟供應商或客戶簽契約時,一定會有一條廉潔條款。

二、廉潔條款

為什麼需要廉潔條款?

我們通常看到新聞出現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,向承包商索取賄賂,或是接受承包商喝花酒等等不當招待的情況。但是這種賄賂、不當招待的情況,不是只有公家機關會發生,如果一家公司很大,一年採購金額好幾億,隨便一份契約就可以養活一家公司一整年的營業額,想跟這家公司做生意的人,一定會想盡各種辦法賄賂這家公司有決定權的人,這個有決定權的人就有可能讓不肖廠商拿到契約,或是在驗收的時候放水。所以很多公司為了預防員工有上下其手的空間,通常在跟客戶、供應商的簽契約的時候,契約裡通常都會有一條「廉潔條款」。

廉潔條款常見內容有什麼?

廉潔條款的內容,通常會要求廠商跟他的員工「不得與公司員工有任何要求、期約、進行賄賂或給付其它不正當利益的行為」,否則被發現的話這家廠商就要給付違約金,甚至會要求如果廠商知道自己的員工或對方公司員工有這種行為時,廠商要主動跟公司告知等等。

三、員工行為準則

另外很多公司也都會有員工行為準則,如要求員工,不得藉職務之便向供應商或客戶索取饋贈或接受不當的款待,否則員工除了會被公司懲處之外,如果造成公司名譽上或金錢上的損失,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的。

四、想利用職務之便?先想想後果!

如果依上述處長的臉書PO文內容來看,他都自己承認是「利用職務之便,知道那些供應商都是為了用身體來換取資訊」,確實是有很大的機率違反公司內部的員工行為準則,因此即使該名處長沒有自動請辭,公司也可以依員工行為準則之內容予以相關懲處。另外,若該處長的行為導致公司違反與廠商之間的廉潔條款,而產生相關損害賠償或違約金的話,公司也可以在向處長請求損害賠償這方面的損失的喔!

-本文由詠言法律事務所 賴瑩真律師主筆 林涵婷編輯-

詠言法律事務所
返回頂端

防詐騙公告

提醒您,本所與賴瑩真律師並無透過Line、Instagram、臉書、電郵或其餘管道進行法律服務協助或投資、理財、金融上之操作,切勿輕信以本所律師名義或律師親屬名義之不實訊息,如遇冒用名義之不明訊息或電話請勿理會,或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、檢舉或報案。

如有疑慮煩請致電(02)8772-0045與本所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