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情況不能繼承遺產?
案例:
小陳與阿芳結婚後不久,小陳竟然離奇陳屍家中,令母親傷心不已,更懷疑愛子遭到阿芳設局死亡,請問阿芳還能繼承小陳的遺產嗎?
文章目錄
Toggle一、喪失繼承權是什麼?
若繼承人有故意致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死亡,或雖未致死但因此受到法院處刑罰;有詐欺脅迫撤回或變更遺囑;偽造、變造、隱匿、湮滅遺囑;或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,經被繼承人明確表示過不得繼承者,都是可以剝奪繼承權的情況。
但除了繼承人有故意致被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死亡,或未死亡但被判決有罪服刑,或是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,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者,這兩種較嚴重的喪失繼承權事由以外,其他喪失繼承權事由可以經被繼承人在事後寬恕、原諒使繼承權不會喪失。
因此,若小陳的死亡原因在後續調查後,發現阿芳有故意致小陳死亡的行為的話,是可以剝奪他的繼承權的。
二、結語:繼承人未必能繼承遺產!
其實繼承人不是必然能繼承已故的被繼承人遺產,也不是只要得到被繼承人的遺囑就肯定沒有繼承上問題的了,甚至對其他應繼承人有實際上的生命威脅時也會喪失繼承權,更遑論故意致被繼承人死亡,譬如案例中若阿芳有故意致小陳死亡這樣的情形。所以請好好珍惜、好好對待身邊的親人,繼承遺產不是理所當然的喔!
–本文由詠言法律事務所 賴瑩真律師主筆 林涵婷編輯-
👉「若有任何法律服務需求,歡迎預約專業法律諮詢」👈
–電話:02-87720045
–電子信箱:yongyen@yongyenlaw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