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?
案例:
小林為食品加工業者,其中食品原料部分皆是向同一個供應商訂購。某次供應商提供的原料包裝出現破損,小林為了食品安全衛生考量,就將此批原料全數退回,並拒絕給付該次貨款。沒想到一個月後,小林卻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,要求小林給付上次退回的原料費用給供應商。小林認為明明是供應的原料有問題,而且原料也已全數退回了,他怎麼還需支付此貨款呢?小林該怎麼處理支付命令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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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一、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?
因此,當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,而對該支付命令所載的債務有疑義時,可以在收到支付命令後的二十日內,不用附任何理由向核發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。譬如發包工程的業主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,要求給付承攬報酬,但實際上承攬方並未將約定的工作內容完成、工作成果不符合契約內容,或雙方已協議將此案件轉交給其他業者處理,或是已給付過報酬等等情形,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,使該支付命令失效。
債務人對核發支付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後,法院會命債權人補繳裁判費或聲請費,並視其訴訟的性質進入調解或訴訟程序,進行實質法律關係的審理。程序包括雙方當事人到庭陳述、詢問證人,讓雙方針對證據內容做法律上的主張、爭執、抗辯等等。
因此本案例中,小林對於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有疑義,便可在二十日期間內提出異議,避免對方進行強制執行,並因此就異議範圍進入調解或訴訟程序,看看雙方能否就此調解成功,或者由法院審理後進行最後的判決。
二、支付命令的異議怎麼寫?
關於支付命令異議狀的格式,可以參考司法院網站所提供的範本:



依照範例格式先將雙方基本資料填寫完後,內容部分建議如下:
「異議人於民國○○年○月○日收受 貴院○○年度促字第○○○號支付命令,命異議人於20日內清償債款。但由於該項債務尚有爭執,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516條規定,對於該支付命令,向 貴院提出異議。」
由於支付命令的異議可以不附理由,因此內容無須更動,填入收到支付命令的日期及案號即可。
三、收到支付命令超過二十日了,怎麼辦?
請注意,向核發支付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狀的二十日期間,是以送達日為準,若以郵寄方式寄出時,必須確保法院可以在期間內收到。
假如真的超過二十日未提出異議,導致財產被強制執行時,可以依民事訴訟法第521條第三項規定:「債務人主張支付命令上所載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者,法院依債務人聲請,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,停止強制執行。」,盡速向法院提出「確認債權不存在」訴訟,並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程序,以釐清債權的真實性。
–本文由詠言法律事務所 賴瑩真律師主筆 林涵婷編輯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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